最新公告

Latest Announcement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最新公告
A-
A+

关于开展全区建设监理市场 专项治理整顿的通知

2016-04-08
各监理企业:
     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市场秩序,提高监理水平,结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质量两年综合治理行动相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2016年作为全区建设监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治理整顿范围
全区所有工程监理企业、在监工程项目。
二、治理整顿内容
(一)企业管理方面:企业满足监理资质标准条件情况,本单位执业人员注册执业情况,企业内部检查考核机制情况,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情况。
   (二)市场行为方面:法定必须招标的监理业务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情况,依法依规承揽监理业务情况,按照投标承诺签订监理合同情况。
   (三)人员配备方面:总监理工程师、专业监理工程师、监理员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派驻到位、调整更换情况,各类人员资格条件、专业配套、人数达标等情况,以及监理人员是否违规从事其他工程监理情况,监理人员和监理企业与施工、建材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利害关系等情况。
   (四)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条件方面:配套独立办公场所,相应交通、通讯、生活等设施,必要的检测设备、工具等情况,项目监理机构标准化建设(人员统一着装、统一安全帽、“十上墙”,监理文档统一信息化管理)情况。
   (五)监理资料管理方面:监理规划、监理细则、旁站方案、监理月报、监理日志、旁站记录、会议纪要、监理通知、监理工作总结等资料规范完善情况。
三、治理整顿步骤
   (一)各监理企业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,于4月26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到建设大厦604房间;
   (二)从5月1日开始,建筑业管理办公室、建设业联合会将根据治理整顿内容,组织人员对各监理企业和所有在建项目进行随机检查。
   (三)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各监理企业要及时整改到位。
四、有关要求
   (一)各工程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,广泛深入做好动员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《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》的通知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进一步推动建设监理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》、《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》有关规定,积极推动学习型监理组织建设,全面提升建设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   (二)各工程监理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,务求取得实效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企业自查工作的监督和领导,及时调度掌握企业和在监项目的自查、整改情况,要查深查细,跟踪问题整改,确保真正发现问题、改进工作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。
   (三)对检查情况与企业自查情况不符的,将依法处理,并在全区通报,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承揽工程资格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。
 
 
 
 烟台开发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  烟台开发区建设业联合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4月6日